今日,新加坡金管局在官网上公布了与中国达成的一项合作协议,重庆跨境人民币交易新规。
这是15年11月份习近平在访问新加坡时达成的金融合作协议成果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的这项新规包括以下几点:
1.重庆公司可以在新加坡发行债券,发债募集资金将全部回流,用于重庆的对外经济发展项目和中国西部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重庆公司可以直接在新家坡和东盟国家进行股权投资。
3.重庆的个人可以在新家坡进行经常项目交易。(注:以上公司和个人需符合央行重庆分行的规定。)
这项协议有利于提高重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新家坡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同时加强了重庆与新加坡之间的金融连接,推动中国西部地区的现代化发展。■
附:重庆市跨境人民币业务从2010年7月启动试点,结算总量在2015年已有160多倍的增加,2015年达到2000亿人民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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