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9月底公告称,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通过央行代理、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以及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等三种途径中一种或多种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在内的各品种外汇交易,且无额度限制。
今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曾表示,中国将稳步扩大金融开放,下一步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银行间市场。
此次公告践行了中央政府的承诺,或成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又一重要步骤,且境外机构在进入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后,将极大提高人民币在岸市场的成交量,使得离岸市场的人民币汇率与在岸市场趋同,人民币作为外国央行外汇储备的动力将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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