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因刊登包含虚假及/或具有误导性资料的广告,被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SFC)谴责并处以70万元港币的罚款。SFC称,2013年8月27日至9月14日期间,耀才在四份报章以及其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广告制造假象,令人误以为耀才的黄金业务以及耀才环球金业有限公司受到规管。
事实上,黄金业务在香港并不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受规管活动,耀才金业也并没有获得香港证监会发牌以进行任何受规管的活动。
根据香港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耀才证券目前在香港获得证监会牌照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以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等受规管的活动。
耀才金业是耀才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经营黄金业务。
汇讯网记者打开耀才集团网站发现,该网站目前已在醒目位置提示:“此网站只适用于持有国内身份证之居民进行开户及交易买卖”。而投资者若通过耀才开户,则必须拥有中国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
耀才证券提供的交易服务包括证券、期货及期权、贵金属、外汇、指数等。
耀才证券于2010年9月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止7月30日收盘,耀才证券报1.53港元每股,下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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