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当局提醒加密公司报告运营情况

1607

墨西哥政府日前再次提醒国内加密交易所在9月17日前上报运营信息。根据规定,加密公司应报告任何超过8.7万美元的加密交易。

墨西哥当局澄清道,新规适用于在本国和境外运营的公司。

该规定还针对任何提供托管和交易服务的加密货币相关公司,但不包括金融公司。

墨西哥政府对虚拟资产的定义是:以电子方式注册并在公众中作为支付手段,只能通过电子形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墨西哥遵循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指导方针。FATF认为墨西哥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表现出色。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对已获授权的媒体、机构、个人,在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汇讯网”
上篇文章澳警方查获贩毒有关的600万美元加密货币
下篇文章Bitcoin Suisse和Worldline在瑞士推出加密支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