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证实,通过各种众包平台从微任务中赚取的加密货币被视为应纳税收入。
美国国税局在8月28日发布的一份备忘录中澄清了自己的立场,这份备忘录是在6月下旬起草的,以回应小企业/自雇部门的询问。
在备忘录中,有人提问,任何人通过各种平台上的微任务而获得的“可兑换虚拟货币”是否需要纳税,IRS的回答是“需要”。
美国国税局备忘录的作者罗纳德•戈尔茨坦表示:“纳税人通过众包平台完成一项微任务并获得可兑换虚拟货币,同时也获得了提供一项服务的报酬,而获得的可兑换虚拟货币应按普通收入征税。”
他还详细说明了许多人沉迷于获取少量加密货币的微任务的性质。
“……如果工人处理数据或查看图像,公司可能会以比特币或其他可兑换虚拟货币支付给工人,”备忘录详细写道。
许多人还通过“发表评论、下载游戏并达到某个里程碑、完成在线测验和调查、或在各种在线服务上注册账户”来赚取数字货币。
在美国,由于没有合适的加密税收框架,纳税人通常不会申报用数字货币获得的小额收入。尽管最近的这一举措并没有显示国税局在简化税收程序方面的努力,但它确实显示了国税局对加密收益征税的严肃性。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对已获授权的媒体、机构、个人,在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汇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