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汇丰银行全资附属公司汇丰证券因在牌照申请过程中向证监会提供了不准确资料,香港证监会决定对汇丰证券处罚500万港币。
2010年5月,汇丰证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进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业务的牌照。在申请牌照中,汇丰证券表示向现有客户提供“自由选择参与”(opt in)的选项,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汇丰证券在2010年10月中决定将零售客户的登记方法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opt out),该决定约在2010年12月落实。
证监会表示,当证监会向汇丰证券查询是否会向零售客户采取“自由选择参与”方案时,汇丰证券向证监会作出了错误陈述。
汇丰证券将“自由选择参与”方案改为“自行表明退出”,未有按照《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册)(资料)规则》的规定将有关变动通知证监会。
目前汇丰证券在香港证监会获发牌照进行第1类及第7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
截止发稿,汇丰控股在港交所报81.85港币每股,下跌0.2港币或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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