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4日,新加坡一富商黄鸿年(Oei Hong Leong)在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控告高盛误导其交易巴西里拉对日元的外汇期权交易,并因此亏损3430万美元。
根据黄鸿年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新闻稿件中显示,黄鸿年控告高盛在外汇期权交易中存在“欺诈性不实陈述”、“违反信托责任”、“引诱欺诈”、“不当获利”等罪名。
案件详情回顾:
2011年,黄鸿年根据高盛员工的投资建议进行交易,因此亏损2850万美元,而后便不再与高盛有业务往来。
2012年,高盛总裁以及其他高管说服黄鸿年与高盛继续合作,并担保将其利益作为优先考量,黄再次与高盛进行合作。
黄接受高盛的建议,针对巴西里拉及日元进行外汇期权交易,却遭亏损惨重。
案情发展:
黄鸿年在12月4日接受彭博的采访中表示:包括他在内的许多客户因非常信任大银行,都有过巨亏的经验,此次控告就是为了向高盛讨回公道。
高盛表态:高盛发言人表示,黄鸿年的控诉毫无根据,高盛将全力抗辩。
今年夏季,黄鸿年已经在新加坡对高盛提出控告,高盛曾在7月份致函黄,否认其有过不当行为或是刻意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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