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对荷兰银行不当发行ADR处以58万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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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银行(ABN AMRO)的美国经纪交易商部门日前同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支付586,000美元罚款,以解决SEC对其在不持有相关外国股票的情况下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指控。

SEC指责ABN AMRO Clearing Chicago没有监督其证券借贷柜台,导致发行ADR时没有实际股票的支持,最终可能导致市场滥用。

ABN AMRO Clearing是一家清算和融资服务供应商,每天处理超过1600万笔交易,是覆盖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的全球领先交易所。

SEC此前已对包括纽约梅隆银行、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和摩根大通在内的几家华尔街银行进行调查并处以罚款,以检查它们是否存在市场滥用和税务欺诈的违规行为。

SEC特别指出,荷兰银行向客户提供了ADR,但没有有确保它们会得到实际股票的支持。预发行的ADR会被用于滥用行为,包括不当卖空和围绕派息不当获利。

此前,SEC也曾因此原因对德意志银行处以7500万美元的罚款。

SEC的调查与ADR的提前发行有关,在这种发行中,银行发行存托凭证时不首先保管基础股票。这种做法虽然旨在促使交易顺利进行,但可能被滥用,因为它通过出售自己不拥有的股票,而不借出或定位支付出售所需的股票,来押注一家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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