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已新增8家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的最新的名单。
新增的8家具备外汇检查处罚权的支局分别是:韩城市支局、温岭市支局、玉环县支局、天台县支局、杨凌支局、临海市支局、仙居县支局和三门县支局。
截止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备外汇检查处罚权的分、支局达到468个。其中省级分局37个,地市级支局307个,县市级支局124个。
根据国家外管局的相关条例规定,具备外汇检查处罚权的单位,可依法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全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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