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宣布对法国巴黎银行证券公司(BNP Paribas Securities Corp.)和法国巴黎银行机构经纪公司(BNP Paribas Prime Brokerage, Inc)处以1500万美元的罚款。这项罚款是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该协议涉及法国巴黎银行(BNP)违反反洗钱(AML)计划和四年里小额股票存款、转售和电汇的监管失误。
FINRA发现,在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期间,BNP开展了低价股活动,但它并未制定并实施书面的反洗钱计划,以发现并报告潜在可疑交易。直到2016年,法国巴黎银行的反洗钱计划都没有包括针对涉及低价股的潜在可疑交易的监控。然而,法国巴黎银行从其客户(包括所谓的“有毒债务融资者”)那里接受了近310亿股低价股的保证金,价值数亿美元。
此外,法国巴黎银行没有实施任何监督系统或书面程序来确定证券(包括其客户存放的低价股票)的转售是否符合1933年《证券法》第5条的注册要求。
在此期间,法国巴黎银行处理了7万多笔电汇,总价值超过2300亿美元,其中包括25亿多美元的外汇汇款。法国巴黎银行的反洗钱计划不包括对以外币进行的电汇进行任何审查,也不审查以美元进行的电汇是否涉及高风险实体或司法辖区。
FINRA还发现BNP的反洗钱计划人手不足。例如,尽管巴黎银行在两年内进行了超过7万次电汇,总价值达2330亿美元,但在这段时间的大部分时间里,只有一名调查人员负责审查来自巴黎银行经纪账户的电汇警报。
在达成和解时,BNP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些指控,但同意加入FINRA的调查结果。除了罚款之外,法国巴黎银行还同意在90天内证明,其程序设计合理,能够在这些方面达到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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