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监会最新年报:持牌机构增至296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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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C(香港证监会)日前发表《2018-19年报》。根据报告,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该机构的工作成果及主要数据如下:

  • 授权的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数目增至46,678,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上升至2,960家;认可了136项集体投资计划及130项公开发售的非上市结构性产品
  • 审阅了394宗上市申请,及监督373宗与收购有关的交易和申请
  • 直接介入了19宗首次公开招股申请及27宗上市后个案
  • 对中介机构进行了304次现场视察,从中发现了1,236宗违规个案
  • 对市场进行监察活动,继而向中介机构作出9,074项索取交易及帐户纪录的要求
  • 就首次公开招股保荐人的缺失对七家公司和三名人士作出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合共8.677亿元

另据汇讯网了解,本周一香港证监会发出通函,并提醒持牌法团注意以下事宜:

  • 根据内地法例及规例,任何未经批准的机构在内地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此类活动在性质上与杠杆式外汇交易类似),或任何内地客户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此类交易,均属违法;
  • 持牌法团或其控权公司和关联机构因从事或牵涉非法或欺诈活动而招致的风险。

上述通函还提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智汇深圳子公司罚款一事,为此香港证监会提醒持牌法团,不可在内地从事未经核准或非法的外汇按金交易,或协助他人或内地投资者进行这些活动。

香港证监会还指出,某些持牌法团的关联方可能与在内地进行的其他涉嫌非法活动(例如未经核准的股票经纪服务、具欺诈成分的众筹活动或点对点网络贷款),或在香港进行涉嫌具欺诈成分的伦敦金活动有关联。

香港证监会强调,持牌法团必须确保遵守其经营业务或提供服务所在的所有司法管辖区的发牌及其他规定,并实施充足的合规监控措施;否则该机构会采取必要行动,包括发出限制通知书、暂时吊销或撤销持牌法团的牌照。

这一点与此前澳大利亚ASIC对AFS(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持牌人的要求如出一辙,鉴于ASIC的监管要求,包括IG集团、艾拓思等在内的经纪商纷纷宣布停止向大陆投资者提供服务,预计香港证监会的此番通函也会让不少香港经纪商放弃大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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