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已批准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新修订的规则,该规则扩大了AFCA的职权范围。从7月1日起,澳大利亚消费者可向AFCA投诉自2008年1月1日以来金融公司的不当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由法院、AFCA或其前身处理过的事项不得重复投诉。
根据新规,遗留投诉需符合以下条件:
- 涉诉公司在被投诉时属于AFCA的强制性成员;
- 投诉内容属于AFCA的受理范围;
- 投诉应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提出。
AFCA有12个月的时间接受和调查这些投诉。
AFCA是一个外部争议解决机构,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运作,并接替澳洲金融监察专员服务、信贷和投资监察专员以及退休金投诉法庭的工作,其赔偿限额高于这三家机构。消费者、小企业和初级生产商的赔偿限额分别为50万美元、1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
澳大利亚法律要求金融公司(包括向零售客户、信用证持有者、大多数信用代表、退休金受托人和无牌照产品发行人提供金融服务的AFS牌照持有者)注册为AFCA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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