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尼西亚央行金融市场深化执行董事Agusman透露,印尼将限制外汇和货币市场电子交易平台的外资持股比例。
具体而言,直到2019年10月31日,印尼任何外汇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大外资持股比例为49%。此外,这些平台需要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来运营,并保持最低100亿卢比(700,000美元)的股权,且在成立时至少拥有300亿卢比的实收资本。
此外,对于现有的外资交易平台,印尼央行将给予3年过渡期以允许他们遵守新规。
为了遵守新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必须拥有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遵守有关交易数据安全的规则并在良好的治理下运作。
印尼央行的新规与中国此前对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相同,都是49%。但是去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将中国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51%。
去年11月底,中国证监会首次批准一家外国公司,即瑞银集团(UBS Group AG)将其在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提高至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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