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修订《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新增“境外银行”申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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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昨日表示,其已对《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进行修订。

中国结算表示,2019年1月1日起,该公司将按照“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类型开立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同时不再提供投资者普通账户转换成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的业务。

上述《指南》修订内容包括:

  • 调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命名规则
  • 调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相关业务要求
  • 关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申请材料
  • 进一步简化业务申请材料
  • 关于修订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以及其他修订内容

具体而言: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账户名称应当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称-托管人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账户名称应当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称-投资者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将以产品名义开立证券账户,而不再以委托人名义开户。
  • 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不再要求提交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成立公告、资金到账证明文件;企业年金开立证券账户,不再要求提交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复印件
  • 为适应以后开展“沪伦通”等跨境业务,在相关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中增加“境外银行”,作为一类新的机构类型。

此外,修订后的《指南》进一步为上市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提供便利——上市公司不仅可以赴相应市场柜台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还可以通过中国结算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交开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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