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C(香港证监会)今日宣布禁止香港新富证券有限公司前客户主任江嘉邦重投业界,为期十年,由2018年12月11日至2028年12月10日止。
SFC调查发现,2012年6月,江向一名友人收取了两张支票,以供在新富开设一个证券帐户及一个期货帐户。尽管该友人的证券帐户已获开立,但期货帐户却从未开设。江反而将其友人为开设该期货帐户而开出的500,000元支票存入了自己在新富的个人证券帐户内。
2012年9月,江在其友人多番追问该期货帐户的状况后,以电邮向其友人发出一份伪造的结单,当中显示其友人名下的一个帐户内有500,000元的结余,藉以向其友人作出失实陈述,谎称该期货帐户已经存在,且该笔500,000元款项已存入该期货帐户内。
2014年,江的友人要求新富证券结束该期货帐户时,才得悉该帐户并不存在。
SFC指出,江的行为属蓄意及有欠诚实,令其品格、可靠程度及作为受规管人士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
香港新富证券前身为华富证券公司,于1968年创办成立;新富证券有限公司与新富期货有限公司为两家独立运营的公司,分别持有SFC颁发的“证券交易”和“期货交易”牌照。
另据汇讯网了解,SFC昨日宣布暂时吊销富通证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陈可惠及林惠杰的牌照,因为此二人未能完全遵守持牌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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