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晚间宣布,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意见》明确,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并对各类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进行认定和行政处罚。
此外,证监会有权要求债券市场自律组织、交易所和交易平台、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市场参与机构等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交易记录、登记托管结算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证据材料,并在必要时依法向有关部门、单位调取与被调查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征信记录、社会保险记录、海关记录、纳税记录、工商资料、通讯记录等信息。
证监会资料显示,2018年至今,该机构查办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6起,涉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具体表现为:
- 债券发行人粉饰业绩,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发行核准。
- 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隐瞒重大担保事项或者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出于非法目的,人为制造虚假交易,干扰债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对已获授权的媒体、机构、个人,在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汇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