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台湾金管会证券期货局宣布对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新台币(约合1.62万美元)。
据该机构公告,兆丰证券违反了台湾反洗钱法的多项规定,包括:
- 对台湾境外客户的洗钱及资恐风险评估存在缺陷;
- 未采取适当措施确认重要政治人物及其亲属的身份,导致此类客户风险评级存在缺陷;
- 未对台湾境外法人及其在台所设分公司的交易授权人进行姓名审核,且未确定相关检核政策及程序;
- 未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尽职调查,且未设置强化尽职调查的作业表单。
此外,台湾金管会证券期货局还对兆丰证券进行了纠正处分。
另据汇讯网了解,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台湾兆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兆丰金控);后者是一家具有台湾官股背景的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拥有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兆丰票券、兆丰期货、兆丰创业投资等公司。
今年1月18日,兆丰国际商业银行纽约分行、芝加哥分行、硅谷分行因反洗钱操作缺失,遭美联储罚款2900万美元。
2016年,兆丰商银纽约分行因无法满足相关反恐/反洗钱法令规定,遭美国纽约州金融管理机关重罚1.8亿美元,该行董事长蔡有才因此被撤换;该次处理也是台湾金融史上最大的裁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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