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备案 使用者需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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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日,规定施行日期待定。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或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据汇讯网了解,根据意见稿,区块链信息服务指的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管执法工作,此类服务提供者需向该机构备案,并在其提供服务的渠道/媒介标明备案编号。

在该规定公布前已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在规定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需进行实名认证,否则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此外,视情节轻重,违规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被警告、责令整改、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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