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A撤销了自动交易场所指导方针 更新了投资者保护Q&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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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今天取消了有关自动交易环境中组织要求的MiFID指导方针。ESMA的指导方针于2011年发布,适用于自动化平台上所有金融工具的交易,而不仅限于股票交易场所。

随着MiFID II法规采用了关于交易平台、投资公司和主管当局的系统和控制的新指南,该决定出台了。此外,新规还确保自动交易场所有足够的能力应对交易量的激增。

MiFID II是在经过一年的推迟后于2018年1月推出,原因是它在如何提高市场透明度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方面存在复杂性。

ESMA还公布了两份有关根据MiFID II/ MiFIR指导方针下投资者保护主题的问答文件的最新信息。

更新后的Q&As包括关于最佳执行模型的说明——特别针对使用场地RFQ系统进行交易的公司的模型。Q&As还增加了一个新项目,解释如何使用“透视”方法,以及如何在独立的基础上提供投资建议。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表示,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工作将在2018年发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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