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刚刚宣布,他们已达成协议,为这两个机构的创新团队之间的合作和推荐提供框架。该协议反映了两个机构致力于通过新兴技术创造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DFSA首席执行官Ian Johnston说:“我们很高兴与MAS正式达成协议,以支持金融服务创新的发展。 MAS与DFSA之间的合作将有助于在两个市场之间创造协同效应,增进理解,并使金融科技公司能够在全球范围扩展业务。”
该协议以推荐机制为中心,使两个机构能够互相推荐创新企业。它还规定了在各自市场中分享和使用创新信息的机制。
此外,该协议正式确立了两个机构在数字和移动支付、区块链和分布式账簿、大数据、灵活平台(API)等新技术领域的联合创新项目方面的合作意向。
DFSA和MAS都是最近成立的全球金融创新网络(GFIN)的成员,该网络由来自世界各地的12家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组织组成。 GFIN旨在开展联合工作并分享金融创新的经验,以提高金融稳定、诚信、客户成果和包容性。 GFIN的成员包括来自英国、香港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
GFIN建立在各个监管机构的双边关系的基础上。例如,DFSA与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保险业监督局及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签订了双边金融科技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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