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AFCA)即将投入运作,包括收费模式在内的一些规则仍有待最终确定。日前,AFCA关于收费模式展开了公开咨询。
2018年11月1日,AFCA将取代现有的三个外部纠纷解决机构,即金融监察专员服务(FOS)、信贷和投资监察专员(CIO)和退休金投诉法庭(SCT)。
AFCA提议实行一种临时收费模式,包括三个阶段,即初步过渡供资、临时收费阶段和长期收费阶段。
第一阶段所筹集资金将用于支付AFCA初始费用。第二阶段将从2018/19财年持续至2020/21财年,AFCA将在这一阶段确定投诉处理方法以及所需资源。第三阶段收费将在AFCA对长期未来进行预测和全面审查后采用,预计将从2021年7月开始。
拟议收费模式由三个部分组成:
- 基于业务规模和类型收取的会员费;
- 基于投诉数目收取的用户费;
- 基于投诉复杂性和所处解决阶段收取的投诉费。
投诉费和用户费占所有收费的约70%,其余为会员费。预计AFCA收费模式将在今年9月初最终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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