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公关负责人Jerome Lee在回复《海峡时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时表示,提高公众对首次代币发行(ICO)相关风险的意识至关重要。
他指出,ICO发行者通常位于海外,因此很难核实他们的业务,一旦ICO涉及诈骗,投资者很难寻求帮助。
Lee强调,如果ICO以期货合约或证券(如股票或债券)的形式发行,MAS将对其进行监管。期货合约或证券交易平台的发行者、中介机构和经营者必须遵守关于披露、许可和打击金融犯罪的相关规定。
然而,截至目前,还没有一家ICO发行公司向MAS提交招股说明书。
新加坡当局一直尝试在降低虚拟货币投资风险和鼓励创新之间谋取平衡。今年1月,新加坡副总理兼MAS主席尚达曼解释了MAS和执法机构如何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法律用于监管比特币交易。
他表示,MAS认识到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质使其可能被用来掩盖资金的非法流动。
此外,由于此类交易不涉及中央结算所,执法行动极具挑战性,因为很难确定执法对象。
然而,在某些阶段,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发生在买卖或交换虚拟货币的中介机构中。因此,MAS计划依照AML/CFT法律来监管此类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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