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现一些个人及组织通过人气社交媒体平台或独立网站上吸引公众投资所谓的云挖矿合约。
据证交会的一项初步调查,上述组织和个人宣称云挖矿是通过使用位于远程数据中心的共享挖矿设备来获取加密货币,而挖矿设备的采购资金由云挖矿合约的投资者提供。
此外,调查显示菲律宾有大量本地和外国的云挖矿公司在宣传云挖矿合约,这些公司通常具备以下特点:
- 他们要求投资者在网站或移动平台上注册一个在线账户;
- 他们要求投资者支付一笔初始费用或投资于加密货币,然后才可使用挖矿合约;
- 他们承诺每天或每周向投资者的加密货币钱包或资金账户直接转入挖矿收益,通常等于初始费用或投资的一定比例。
- 他们向推荐他人注册和投资的会员提供佣金。
根据证交会的Howey测试,云挖矿合约属于“证券”范畴。在向公众出售证券前,发行公司应对相关证券进行注册同时获得销售许可。(汇讯网www.FXShe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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