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央行:虚拟货币不是法币 监管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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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央行副行长Nadine Baudot – Trajtenberg在1月8日的议会金融委员会会议上就虚拟货币相关问题发表讲话。Nadine Baudot – Trajtenberg称:

1.虚拟货币应被视为金融资产

目前虚拟货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央行或政府等官方机构的支持。投资者们应该注意到其中的风险,比如极大的波动可能导致价值骤降。

以色列法律授权央行发行法定货币,制定经济运行中的现金法律规范。制定出来的法律表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更不是外汇产品,以色列央行的立场是将虚拟货币视为金融资产。

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的关键因素是用户的信任,只有该种货币被认定为法定货币而且能够正常发挥支付和储值的作用时,用户才对其抱有信心。

然而虚拟货币并不受公众的信任,虚拟货币的特点是高波动性、交易困难,以及交易双方的不确定性

2.虚拟货币交易暗藏风险

近期有公众投诉称,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兑换为虚拟货币进行投资时存在很多麻烦。

这是因为虚拟货币交易不仅给客户带来了风险,也给银行带来了合规方面的风险。究其根源,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为洗钱等金融犯罪提供了便利一旦资金被用于不正当目的,银行需要依法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每家银行都要仔细审核是否为其客户提供此类服务以及如何管控相关风险。

以色列央行监管部门要求各银行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防止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并要求银行满足金融行动特别小组(FATF)设定的规则。

因此,银行需要密切关注那些高风险的客户账户,其中有大量现金来往的账户被定义为高风险账户。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转移虚拟货币可以被认为是转移现金,这样的账户也可以被视为高风险账户;以色列央行监管部门已为此成立专门的内部小组。

以色列央行认为由于国际社会也缺乏相关经验准则,制定出一套适用于银行的虚拟货币监管法律十分困难。

此外,以色列央行副行长表示央行监管部门暂时无法答复银行拒绝为其客户兑换虚拟货币一事。(汇讯网www.FXShe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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