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订《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新条例明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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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银行昨日发布有关《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部分修订条文,本次共计修正15条,重点如下:

  • 开放指定银行办理在线开通数字外汇存款帐户,并简化通过电子及通讯设备办理外汇业务的申办程序。
  • 修正银行兼营信托业申请各类外币信托业务的申请程序及应遵循事项。
  • 明确指定银行于台湾境外发行外币金融债券的申请程序及应遵循事项。
  • 修正外汇衍生品从业人员在职训练最低时数的规定,并明确训练课程内容应包含衍生品法规或缺失案例。(相关人员每年接受的衍生品培训课程时数应超过6小时,此前为每年参加的金融培训机构或银行自办的培训课程时数应超过12小时)
  • 促请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有关身份确认、纪录保存、一定金额以上交易的申报、疑似洗钱或资恐交易申报及资恐指定制裁对象通报等事宜,应遵循相关法规及授权规定。
  • 自2017年起,外汇资料处理业务改由台湾央行的外汇资料处理系统办理。

此外,台湾央行还修订了《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作业规范》并最新规定《指定银行受理顾客透过电子及通讯设备办理外汇业务作业要点》。

据了解,《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已于2017年9月14日至11月13日征询公众意见,自2018年1月6日生效;此前台湾央行曾发布《证券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修正条文,对外汇券商放宽了部分限制。(汇讯网www.FXShe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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