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已经发布了最终版ASIC客户资金报告规则2017(客户资金规则), 从2018年4月4日起,将依照公司法对持有零售衍生客户资金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持牌人施加记录保留、对账和报告要求,除非客户资金与国内拥有全面执照市场上交易的衍生产品相关。
ASIC委员Cathie Armour表示:“客户资金规则将确保AFS持牌人在接收和使用零售衍生客户资金时具有更大的透明度。客户资金规则将在衍生产品领域采用更加正式和一致的标准,并将确保AFS持牌人的客户资金账户在出现任何差异时及时通知ASIC,进而让ASIC能够采取适当的行动。”
Armour表示:“ASIC仔细考虑了相关各方对咨询文件291的反馈,并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出了一些改变。尤其是对账时间的变更将为持牌人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使客户资金规则更容易落实。”
此前通过的《2016年财政部法律修正案》和《2017年公司客户资金修订条例》,禁止AFS持牌人提取零售衍生客户资金并用于一系列公司法允许的活动,包括用作AFS持牌人的公司流动资金。
客户资金规则将于2018年4月4日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其他客户资金改革也将生效。这为AFS持牌人提供了6个月的过渡期,确保他们具有必要的系统、政策和程序来遵守客户资金规则。
客户资金规则和指导参考了2017年7月公众咨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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