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日本金融厅对外汇券商的规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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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厅,于2009年8月3日公布了外汇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制度。

这个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出于3个目的:

  1. 保护客户
  2. 提高券商的风险管理制度
  3. 防止过度投机交易

这个制度的执行分为2个阶段:

  1. 2010年8月1日起保证金比例从原来的无限制提高到最低2%(50倍)。
  2. 2011年8月1日期保证金比例从2%提高到最低4%(即25倍)

以交易欧元美元(EURUSD)为例,欧元美元价格1.00,

在保证金比例为500倍时,投资者买入1标准手10万货币的欧元美元的话,只需要提交200美元的保证金就可以交易了。

但是,在保证金比例为25倍时,投资者买入1手10万货币的欧元美元的话,需要提交4000美元的保证金才可以交易。

这个差额对投资者而言是非常惨重的的一个打击。毕竟利用保证金进行交易,其最大的魅力就是可以提高资金的效率。这个制度很大地限定了保证金交易的资金效率。

有意思的是,这个规制只对个人账户起作用,对企业账户没有这个限制。

因为这个制度,在保证金调整之前,外汇券商忙着联系投资者,让他们追加保证金或清算交易。在调整之后,又开始忙着确认被砍仓的投资者的数量和金额,因为这也是需要向管理部门回报的。

这个制度,直接让许多中小企业陆续关门大吉。残留下来的券商,也大都经历了一个惨痛的低迷阶段。但是微妙的是,当大家都普遍认为日本的外汇保证金交易进入夕阳期时,整体交易量却停止了下滑,出现了增长的趋势。笔者将在下一篇的连载中,对这个现象进行一些分析。

欢迎继续关注。

连载:日本金融厅对外汇券商的规制

连载:日本金融厅对外汇券商的规制 (二)

 

(特约投稿人: Amy Lee ,个人联系 QQ:2214147674 ,

Amy Lee是 WORLD MARK CONSULTANT PTE. LTD. 的日本部门法律负责专员

WORLD MARK CONSULTANT PTE. LTD.是一家新加坡金融咨询公司。目前提供的金融监管资质取得国家包括,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马耳他、马来西亚等。此外提供交易平台导入、设定,链接清算方,建立符合当地监管制度的后台管理,以及当地监管制度客户管理制度。此外为了提高券商的收益,提供无人盘房的系统导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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