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汇回应诉讼指控 昔日“被退场”细节得到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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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关于福汇美国遭遇监管机构调查直至退出市场的更多细节外界无从得知。不过,近期透过一些有关福汇的未了诉讼案,我们可以了解到更多内情。

早前关于福汇面临一系列法律诉讼的报道有了最新进展。诉讼的原告称曾购买福汇股票,2017年2月随着福汇与美国监管机构的纠纷和解,福汇股价一路下跌,原告声称利益受损。

由于案件涉及大量当事人和高额索赔,被称为“超级诉讼”。福汇最终也在呈向法院的相关诉讼文件里做出回应。

被告福汇的代表律师事务所提出驳回集体诉讼的请求。与此同时,提供了一份支持撤销请求的法律备忘录。 该文件试图反驳原告的指控,包括首席原告683 Capital Partners LP和Shipco Transport Inc.,以及记名原告Sergey Regukh和Brian Armstrong。

“按流量付费”协议

在备忘录中,福汇承认与流动性提供商(LP)Effex Capital之间达成了协议。协议的性质是“按流量付费”,与福汇零售客户或Effex的盈亏没有任何关系。福汇表示,这是仅基于客户交易量的固定收费。按流量付费的协议既没有损害福汇零售客户,也没有致使他们在交易中亏损; 相反,该协议为福汇客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包括更大的流动性和更低的交易拒绝率。

福汇披露了与Effex的关系

福汇表示,它对Effex没有任何所有权。

福汇指出,在2016年1月4日之前,它没有监管义务披露其所使用的流动性提供商,更不用说那些与它建立了“按流量服务”协议的机构。2016年当福汇有义务披露流动性提供商的身份时,它已充分真实地披露了这些信息。

针对原告声称福汇应该向股东披露关于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正在询问福汇与Effex关系的问题,福汇强调,它没有义务披露这些信息。备忘录称,“法律已明确说明公司不必披露政府调查”。

福汇对NDD所持观点

福汇在其网站上发表的一份声明称,“我们的代理模式对我们的核心业务理念至关重要,因为我们认为,它将我们的利益与客户的利益联系在一起,降低了我们的风险。”

而这一声明被原告称为“误导”。

根据福汇的说法,原告不恰当地将第10条(b)责任强加于一份观点陈述上。福汇在声明中表达的,“我们相信”NDD模式“将我们的利益与客户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仅仅是公司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关于股票

福汇指出,首席原告683 Capital Partners LP和Shipco Transport Inc.,以及记名原告Sergey Regukh和Brian Armstrong据称在集体诉讼期间购买了福汇股票。 然而,原告是在福汇公开宣布终止与Effex的“按流量付费”协议后才开始购买福汇股票。

关于与监管机构的和解

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和NFA声称,福汇没有披露2009年至2014年期间,它与Effex达成协议, 福汇依据客户交易量收取费用。根据监管机构的说法, 此类协议导致公司与零售交易客户形成利益冲突。福汇指出,“在进入和解程序时,福汇没有承认CFTC和NFA的指控,并明确保留了对这些指控进行辩驳的权利。”

指控缺乏依据

福汇表示,原告的关键指控是“直接从CFTC和NFA的诉状中提取的”。原告只是简单地复制了这些指控,然后对其中一些进行了错误的描述或夸大,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对于原告声称这些指控是基于“个人常识”和“由原告律师进行的调查”,福汇回复称,“这不足以让指控成立。”

关于福汇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文件,这份备忘录指出,当原告给这些文件贴上“重大错误和误导”的标签时,并没有指出具体哪些部分出现了问题。相反,原告在讨论每份文件时只是在重复同样的套话。

福汇还提到,其外部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福汇的财务报表在集体诉讼期间没有实质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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