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日本金融厅对外汇券商的规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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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厅的金融期货交易法于2005年7月1日生效。这之前,因为没有特别的规定,通过骗取高额交易手续费等恶性的行为层出不穷。

但是过度的竞争,这个法规并没有实现杜绝导致券商的不正当交易,以及欺诈问题出现的现象。

2007年9月30日,有关广告、招揽客户的手法等具体事项,在金融期货交易法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今天讲讲其中的一条,禁止券商对客户进行「非召请劝诱」

从文字上非常难以理解这个词的含义。换而言之,这是指如果客户没有请券商对他进行外汇交易的说明的话,券商不可以对客户展开外汇交易产品的任何说明。哪怕是对这个产品的特点,构造,损益等的解释,并不以让客户开户为目的的说明,也属于被禁止范围。

该行为无论是邀请客户来访,或者是拜访客户,或者是打电话,都被定义为非法行为。

此外,这个禁止行为还有更深层次的禁止条文,该条文规定,事先对询问客户是否对他进行外汇交易的说明的行为也是被禁止的。

简而言之,主动对客户进行商品的说明导致客户开户的行为,被定义为非法行为。对客户进行事先的确认「从现在开始进行一些商品说明,然后有意向的话可以开户」,这个确认行为被也属于为非法行为

这是一条对券商非常残酷的规定。很多中小券商招揽客户的方式,通常都是通过讲座等,对听讲的客人进行一些商品说明,然后介绍本公司的优点、特色,之后业务员会指导客人如何填写开户申请表…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那怕使用IB进行产品说明,而该IB只要属于有以上行为的话,该券商也是属于非法招揽客户。

这条规定生效后,众多的券商失去了招揽客户的手段。敢于顶风而上,冒险的券商,营业担当,或者IB,都纷纷受到严格的处罚。严重的被停业整顿6个月。

短短1年,IB消失了,很多券商取消了营业部。改为业务部。因为他们不可以再给客户打电话,只能安静地等待客户的电话。

经营惨淡的外汇券商的办公司内部也是静悄悄的一片,除非系统出了故障。

从此之后,凡是开讲座,都会在讲座说明资料中注明:本讲座不以劝诱为目的。而这类讲座的内容以及提供给客户的资料必须备档。因为这些材料是金融厅监察券商是否违背「非召请劝诱」的主要审查内容之一。电话录音也受到金融厅的严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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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投稿人: Amy Lee ,个人联系 QQ:2214147674 ,

Amy Lee是 WORLD MARK CONSULTANT PTE. LTD. 的日本部门法律负责专员

WORLD MARK CONSULTANT PTE. LTD.是一家新加坡金融咨询公司。目前提供的金融监管资质取得国家包括,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马耳他、马来西亚等。此外提供交易平台导入、设定,链接清算方,建立符合当地监管制度的后台管理,以及当地监管制度客户管理制度。此外为了提高券商的收益,提供无人盘房的系统导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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