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拟出台金融监管条例 将严管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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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4日,河北省对《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7月25日,关于《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连同《条例(二次草案)》一并提请审议。

草案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从事非法吸收社会资金、金融欺诈、违规融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营不善、风险较大的,依法实施关闭清算、办理企业注销等市场退出措施;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忠昌表示,地方金融组织退出市场后,受到损失的老百姓的利益如何维护,也应有相应规定。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以广告、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超出法律规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承诺或者变相承诺,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高收益或者无风险等保证。

据汇讯网(www.fxshell.com)了解,2016年5月底,河北省政府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对投资公司、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借贷、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要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

而河北省的这些举措,与近几年高发的非法集资案件有着紧密联系。

2015年河北省发生了两起特大非法集资案,震惊全国。

1月份,河北黄金佳投资集团涉嫌非法集资案中,全国有36,000余人报案,报案金额达53.9亿元;

该集团被业内称为“河北黄金第一家”,以“黄金佳迷你金条”、黄金佳标准金条销售与回购为主营业务,宣称全国共有3000多家“黄金佳”连锁店。

2月份,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河北全省涉嫌非法集资80多亿元,该合作社利用高息和免费发放米面粮油吸引农民入社;

而该合作社打造的庞氏骗局曾被全国各大媒体大力推广与报导,且被颁发过信誉AAA级企业、“中国诚信企业”等奖项,迷惑了很多的投资者。

另据媒体报道,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同时,案件总量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的现象依然存在。

而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性金融法规的缺失,因此政府要刻不容缓地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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