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字由LMAX交易所为汇讯网FXShell提供
新公布的全球外汇行为准则(FX Global Code)是否会增加买方机构的负担?
在本月举办的纽约P&L外汇交易大会上,全球大型流动性提商代表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
买方机构,简言之就是直接将资金投入市场的一方,包括对冲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等。
曾参与撰写准则的市场参与者小组(MPG)成员Philip Weisberg认为,新准则会大大加重买方的负担。他以“最后观望”举例说,交易商必须公开“最后观望”政策,意味着买方机构需要“有某些框架来评估平台或流动性提供商(LP)或执行选择的效益”;所以未来很可能看到一个帮助投资者消化、处理和评估信息、制定目标和量化决策的新兴行业。
LMAX交易所(LMAX Exchange)首席执行官David Mercer认为,全球外汇行为准则被当中的11号和17号规则弄得更复杂了。11号规则针对的是交易前对冲,称市场参与者可对客户订单进行对冲,而前提是对客户有利、不会扰乱市场以及客户事前充分知悉;17号规则是说市场参与者在使用“最后观望”时应该透明和给予客户适当披露。但是在使用多家LP时,买方机构其实难以理解这些政策披露。
David Mercer认为,目前买方机构在改善执行质量时往往花费不菲,过程也很复杂;投资者要选择交易什么产品、交易量和什么时间交易,从而达到最佳执行已经非常困难,再加上要比较不同银行和非银行平台的交易,同时在不同LP使用合适指标并理解市场影响,这就难上加难了。David Mercer说:“我觉得我们总体上对买方要求过多,尤其是了解‘最后观望’,对客户而言过于复杂。”他认为禁止“最后观望”,让行为准则变得简单,有利于投资者寻求最佳交易执行。
然而,不是所有与会者都同意行为准则加大了买方机构压力。
外汇交易专业人员协会(FXPA)主席认为,现在很多公司都没有适当量度其执行质量,它们大多仍然认为在三个报价中选最好的一个即最佳执行,却不考虑其他。
汤森路透买方交易外汇主管John Cooley说:“投资者需要选择如何和何时交易,并评估这些选择的成效;买方机构的一个大趋势是,它们在执行方面变得越来越精明,使用的工具和分析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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