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证监会(CySEC)近日在官网发布“关于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EBA,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公布的各国监管报告要求问答”公告,借此公告,CySEC表态此后将对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s)采取更严厉和谨慎的监管措施。
据汇讯网FXShell报道,欧洲ESMA此前就塞国不遵守欧盟金融法规对塞浦路斯进行过点名警告。对此,CySEC表示会一直努力加强对CIFs的监管要求。
自2015年1月开始,在成员国或第三方国家,CIFs已经被要求提交年度报表。在塞国之外,CIFs必须按时向该国监管机构提交包括公司名字、人员变更、收入、利润等的年度合并报告。
CySEC称,在2009年,CySEC公布了关于提交年度报表的相关法案。其中,CySEC表示会公正、公平的披露CIFs的信息并对CIFs的税收、营业额、公司成立都有明确定义。包括CIFs在其他国家设立办公室,若非CySEC授权,CIFs在其他国家设立的“代表处”将无权提供投资服务。
最后,CySEC希望当CIFs需要披露有关EBA报告问答要求的信息时,CIFs会考虑上述监管事实,根据监管要求如实披露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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