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今日发布了一项意见书,旨在对英国实体公司、市场活动和相关职能的重新定位进行授权、监督和执行。
ESMA表示,此次实施意见主要提供给国家主管机构(NCA),特别是将留在欧盟(EU27)的27个会员国。该意见是英国金融市场参与者向欧盟寻求支持的实用工具。它涵盖了ESMA法规中提到的所有立法,特别是UCITS(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指令、MiFID I(金融工具市场法规)和MiFID II等。
在英国退出欧盟的过程中,英国市场参与者可能会将实体公司、市场活动和相关职能转移到欧盟27个国家,以便进入欧盟金融市场。由此看来,确保授权条件和外包及授权不会产生监管套利风险是十分有必要的。
ESMA称,新的授权必须完全符合欧盟法律,EU27授权给第三国实体和外包或代理的任何安排都应严格制定并接受监督。
ESMA将建立一个监督协调网络,让英国市场参与者可以分享NCA的报告和讨论方案,这将有助于促进NCA决策的一致性。此外,ESMA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支持监管融合。
ESMA主席Steven Maijoor表示:“英国在欧盟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此次将实体公司、市场活动和相关职能转移到欧盟27个国家创造了一个特殊情况,这需要欧盟和英国共同努力,保护投资者,维持金融市场的有序运作。欧盟希望所有成员国遵守相关授权和监管,避免不必要的竞争。”
ESMA表示,此次实施意见提出九项原则,包括不自动识别现有授权、EU27 和NCA授权应严格高效、NCA能够有效监督和执行联盟法律等。
在最后,ESMA打算在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和二级市场等领域制定进一步指导规范,为此次实施意见所述方面提供更多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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