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等国不守欧盟金融法规 再遭ESMA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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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于2017年5月18日发布了一份跟踪报告,该报告阐述了十个国家主管机关(NCAs)为解决在2014年同行建议中被提出的缺陷而采取的行动。据悉,该报告提出的缺陷与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D的公平,清晰,不具误导性信息的商业规范准则有关。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表示欢迎及感谢这几个NCAs为此做出的努力。

MiFID于2007年开始生效,重点监管欧洲股票市场的运作,其目标是在欧盟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框架,由此提高市场的整合度与效率,同时加大对客户的保护力度。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向客户提供公平,清晰,不具误导性信息一直是MiFID所强调的重点所在。ESMA在2014年的评估中提到,NCAs与其的合规程度总体而言算是很高,然而其中仍有十家NCAs没有完全遵守MiFID的规章准则,比如在组织,监督和管理活动,专项工作和处理投诉等方面还有改进空间。

跟踪报告总结到来自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和罗马尼亚的NCAs已经解决了之前所提出的所有缺陷。对于其余的NCAs,尽管塞浦路斯和希腊已经在此件事上做了极大的努力,但仍有一个(丹麦,爱沙尼亚,希腊)或更多(塞浦路斯)的缺陷存在。ESMA表示相信这些NCAs会尽快解决这些缺陷,最新的MiFID2/MiFIR制度将于2018年1月3日生效。

最后,ESMA表示将会持续监督NCAs实施同行提出的建议,并就公平,清晰,不具误导性信息的MiFID商业原则及规范商业准则进行监督对话,在总体上促进一个良好的商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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