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科技(Fintech)的未来可能会在过去经历了四个月的强劲增长后回归到一个稳定平衡的状态。美国货币审计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OCC)在去年三月发布的关于监管标准的意见中提出的晦涩要求已经演变成了国家与华盛顿特区之间的战争。OCC称,考虑将金融科技公司的申请必须经国家银行特殊部门许可,这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讨论。
焦点围绕在去年12月由OCC负责人Thomas J. Curry 提出的一项提案,其中OCC详细列出了Fintech公司向国家银行特别部门申请许可证的计划。在理论上,这个想法有很多优点。虽然Fintech仍然被认为是一个相对年轻的行业,但它正在迅速发展,许多人都在评估Fintech部门需要什么样的监管保护。
当金融科技行业快速成长时,消费者需要保护措施,防止有不良行为的诈骗公司误导他们、滥用私人信息和盗取资金。即使独立的Fintech企业有自己的规定,也可能需要一些国家监督,考虑到这一点,OCC希望采取第一步,为Fintech制定一个统一的全国性标准。但是,这个本应该无可争议的第一步,却在意见征求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反对意见。
近年来,金融科技本身并没有摆脱欺诈和丑闻。比如,位于瑞典的上市公司Trust Buddy被迫破产,大量投资者资金被盗用。辛辛那提的金融公司SoMoLend在类似的破产中选择误导投资者。而中国的贷款行业在经历了前期无数的诈骗丑闻后,花了数年的时间改革整顿,才逐渐摆脱了行业阴影。
由此,我们可以反省,在金融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金融科技公司的申请和监管是否应该提高到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很显然,金融科技公司自己是无法保证的。监管机构的监管在某种程度也会有疏漏。那些不良行为者、无牌公司、诈骗公司利用金融监管漏洞诱骗投资者,也难怪OCC希望国家相关部门介入金融科技行业进行监管监督。
OCC去年3月份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科技服务的白皮书,其中内容包括鼓励金融科技公司创新,公平地获得金融服务并公平对待投资者,OCC愿参与其中,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共同为金融科技发展保驾护航。
说到底,在金融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对金融科技公司监督,需要投资者们自己的甄别,需要金融公司自己合规经营,需要监管机构重新制定更严厉的监管条例进行监督,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基本利益,才能促进金融科技行业创新,才能更好地推动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