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银行昨日宣布进一步开放证券商办理即期外汇交易业务,放宽外汇衍生性商品业务范围。这是自去年12月26日首次对《证券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正后的第二次修正,该办法3月27日正式生效。
对比前条例,除了券商申请办理外汇业务的程序被大幅简化外,券商总公司的权力限度也被扩大,现可授权分公司申请办理外汇衍生性商品销售业务。
不过在放宽的同时,也新增了诸多细节,新条例开始对证券商的内部控制和风控管理及客户交易记录备份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规定。
此外,据路透社报道,预计在今年第二季末证券商有望申请成为“外汇证券商”,下半年证券商即可办理新台币即期外汇交易。取得这一资格后,证券商可以参与目前仅“外汇指定银行”才可办理的新台币即期外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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