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兆丰金融控股公司发布新闻表示,兆丰银行纽约分行因未能遵守防洗钱规定而遭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罚款1.8亿美元,并且被要求在十天内缴交完毕。据了解,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每年获利仅2500万美元。
兆丰银行将与纽约DFS签署书面协议,并委任专业顾问公司协助改善相关缺失。
2015年DFS曾对兆丰银行纽约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分行在办理汇款业务时存在疑似洗钱交易且未申报相关情况。
2016年7月兆丰银行接受DFS对兆丰在遵守反洗钱规定缺失上进行的裁罚。
台湾金管局表示,兆丰银行2016年3月底资本充足率为13.79%,2005年税后净利约为8.13亿美元,2016年上半年税后净利约4.23亿美元。目前已请兆丰银行评估本次裁罚对其财务业务的影响。
金管局重申各银行,无论国内或海外分支机构,总行都应该督导防洗钱法令的遵循。针对本次兆丰银行遭美国纽约DFS罚款,金管会特别要求银行应加强检视海外分支机构的防洗钱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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